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王春来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精神病人为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是否负刑事责任?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5-09-01 16:36)    点击:381

 精神病人为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是否负刑事责任?

  刑法对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除年龄上的限制外,还对精神病人作出了特殊规定,根据《刑法》第18条第1款、第2款、第3款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王春来律师提供“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王春来律师,王春来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王春来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902026595,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王春来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州律师 | 广州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王春来律师主页,您是第40999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