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难点在哪里?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5-09-14 16:23) 点击:278 |
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难点在哪里? 首先,我国养老保障不到位及生育基本国策的共同影响,使拐卖儿童现象逐渐增加。我国的很多地区的妇女在生育了二胎以后,他们就会被强行做了绝育手术,而在农村都是靠养儿防老的,所以,家里没有男孩的这些家庭为了老有所依,就不惜一切代价买个男孩为自己将来养老做准备。其次,中国的收养门槛过高,收养渠道不畅通。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无子女,有抚养教育的能力、未患有不利于收养子女的疾病,收养人年满三十周岁这些条件才可以收养孩子,这样的条件让许多想收养孩子的家庭望门兴叹。结果是很多孩子丢福利院没人疼,而想收养孩子的却没门进。同时,由于我国的福利院要求收养人必须向福利院交纳一定数额的赞助费,有些福利院的赞助费用都高达到十万元,这巨额的费用让很多想通过正常渠道收养孩子的家庭望而却步,这些家庭在权衡之下,往往选择以低些的价格从人贩子手中购买孩子。第三,警力缺乏,难以有效解救被拐卖儿童。拐卖案件呈现是跨区域、大范围流窜性作案的特点,抓捕犯罪嫌疑人、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时间周期长、成本高,加之拐卖犯罪多发区往往经济欠发达,办案经费保障不足以及警力的严重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打拐工作的开展。美国的人口总数为3亿,警力94万;而中国的人口总数为13亿,而警力仅有178万。中国警民比例和财政预算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警察办案的财政激励机制不足。由于公共警力不是中央财政直接拨款,警力建设存在着随意性、地方性与短期性特点。面对嚣张的犯罪分子,公共警力难以有效铲除此类犯罪行为。第四,收养手续的不正规化,让孩子可以象商品在民间半合法地转来转去,这样就难以对买主施加刑罚。很多经济落后的地方流传着一句话:一年一大肚,年年万元户,一些愚昧的农民把生孩子卖当成了一种生财之道,互联网上借收养孩子而收取营养费,亲生父母变相卖孩子的更是彼彼皆是,仿如平常的商业活动。收养的不正规化,也让不少社会大众有误解:以为卖自己孩子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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