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王春来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合同约定减轻经营者责任会怎样?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5-09-15 14:17)    点击:233

合同约定减轻经营者责任会怎样?

  如某些购车合同约定:“买方在接到卖方提车通知后七日内须与卖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其预付款作为违约金没收,并且卖方有权将该车另行销售。”又如,“本协议生效后,如因厂家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时交付车辆的,则乙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上述条款中,经营者首先免除了自身违约责任,同时也将应当由经营者承担的经营风险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明显是加重消费者责任。更何况的是,预付款不同于定金,经营者通过格式条款约定逾期交接没收预付款,没有法律根据。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王春来律师提供“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王春来律师,王春来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王春来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902026595,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王春来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州律师 | 广州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王春来律师主页,您是第42210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