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王春来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如何理解仓单是仓库保管人签发的法律文书?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5-09-15 14:24)    点击:369

如何理解仓单是仓库保管人签发的法律文书?

  对这一点予以强调是因为仓单表明了保管人对存货人在仓储物上的权利的确认。所谓的保管人签发,不仅包括保管人亲自签发仓单,而且也包括保管人的代理人及其雇员所签发的仓单。保管人的代理人或雇员所签发的仓单在法律上与保管人亲自签发的仓单具有同等效力。保管人出具签发的仓单,就意味着保管人已经收取了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而且该仓储物已经经过保管人的验收,并被保管人确认是符合仓储合同约定的仓储物。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王春来律师提供“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王春来律师,王春来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王春来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902026595,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王春来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州律师 | 广州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王春来律师主页,您是第40999位访客